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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,出于职业需要或对美的追求,化妆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。近年来,化妆品引起的皮肤不良反应已经逐渐成为皮肤科常见疾病之一,小编在门诊可是每天都能看到因此前来就诊的患者。最近,有我院专家参与的我国《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诊疗指南》也新鲜出炉,下面,小编就和大家“扒一扒”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的那些事!
一、病因
引起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的原因有:
化妆品成分中的刺激和致敏物质;局部皮肤屏障功能破坏;非法添加违禁成分或限用成分浓度超标;其他原因,如患者为自身敏感体质或患其他导致皮肤敏感的皮肤病。
二、临床表现及分类
刺激性接触性皮炎为化妆品直接刺激造成的可见皮肤损害。其特点是皮疹局限于使用化妆品的部位,主要表现为水肿性红斑、细屑,也可发生水疱、渗液,有疼痛或烧灼感,也可有瘙痒。变应性接触性皮炎,需一定致敏期才发生反应。
光感性皮炎:
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与光线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皮炎。皮损主要发生于使用化妆品后的光照部位,可出现红斑、丘疹、水疱,慢性皮损可呈浸润、增厚、苔藓化等。
皮肤色素异常:
接触化妆品的局部及邻近部位发生的慢性色素异常改变,或在化妆品接触性皮炎、光感性皮炎消退后局部遗留皮肤色素沉着、色素减退或色素脱失。
唇炎:
唇部使用化妆品后发生在唇红部位的接触性皮炎,表现为干燥、裂隙、鳞屑、肿胀,可有瘙痒感,严重可致水疱、糜烂、渗出、结痂,部分慢性患者可出现色素改变、肥厚。
痤疮:
连续接触化妆品后,在接触部位发生的痤疮样毛囊皮脂腺炎症。发病前有明确的化妆品使用史,皮损局限于接触化妆品的部位,表现为黑头粉刺、炎性丘疹、脓疱等。此外,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还包括接触性荨麻疹、毛发损害、甲损害等。
三、诊断
各种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均有化妆品使用史,停止使用可疑化妆品后症状消失或缓解,再次使用同类化妆品后症状可复发或加重,结合典型临床表现,可明确诊断。辅助诊断方法包括反复开放性涂抹试验、封闭性斑贴试验、皮肤光斑贴试验等。
四、处理原则
停用:
立即停用引起病变或可疑引起病变的化妆品。
对症治疗:
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型对症治疗。对于化妆品接触性皮炎:可按接触性皮炎的治疗原则进行。以对症治疗为主,急性期皮肤轻度红肿,有丘疹、水疱时,可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冷湿敷、冷敷贴等。慢性期可选用温和的皮肤屏障修复制剂。对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:应尽量避免阳光和紫外线暴露,按照光毒性皮炎或光变应性皮炎的治疗原则对症治疗,局部治疗与化妆品接触性皮炎相似。
预防:
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重在预防,使用者应根据自身皮肤条件和体质正确选用合格化妆品,对于已经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,避免再接触相同或类似变应原成分。